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
關于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
山醫大汾院教函【2022】8號
各系(部):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系列決策部署,以及省安委辦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要求,確保常態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各級各類學校實驗室有序運行,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安全和校園穩定,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晉教安穩函〔2022〕8 號),決定開展 2022年度我院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各相關部門要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和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高度,深刻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進一步健全?;钒踩熑误w系,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以排查和整改安全隱患為抓手,深入開展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隱患“全過程、全要素、全覆蓋”排查,全面做好整改工作,切實掌握防范?;钒踩L險主動權,堅決防范遏制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安排
本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由教務處、保衛處組織,檢查對象為各部門危險化學品。
1、相關通知、文件及制度學習、資料整理:
請各(系)部認真學習領會本通知及中期教學檢查中涉及實驗室安全的通知精神,再次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學校2019年下發的有關涉及實驗室安全的系列文件(主要有:《關于成立“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實訓教學安全工作領導組”的通知》《實驗室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實驗室安全責任和準入制的若干意見》《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突發危險化學品事件應急預案》《實驗室安全檢查制度》《實驗室安全責任認定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規定》《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詳見原下發文件或教務處網頁“制度建設”欄,請自行下載)。
2、自查自糾階段(2022年3月10日—3月20日)
各系部和各實驗室要按照要求進行部署動員,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安全檢查與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參照《高等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項目表》(附件 1),組織對各類科研和教學實驗室危險化學品進行自查。
各部門應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建立安全隱患臺賬,對隱患進行及時整改,做好整改記錄,對短期無法整改的問題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限。要求所有隱患整改做到閉環管理,整改不到位堅決不銷賬。
重點:(1)重要設備的安全管理使用的臺帳、儀器設備運行、維護的記錄;
(2)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方面有關的文檔、危險化學品的全流程監管情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管理;過期化學試劑必須盡快按照程序進行處理;嚴格醫療廢棄物的處理環節。
自糾自查過程中若本部門能解決的必須限期整改;不能解決的,請以系部形式進行分類匯總并及時給相關部門打報告,提出明確要求限期解決。
▲(3)相關責任書的簽署工作: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晉教安穩函〔2022〕8 號)及學院2019年《關于認真落實實驗室安全責任和準入制的若干意見》文件要求,必須逐級分層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本次主要針對:各相關系(部)與實驗室責任人和實驗教師簽訂責任書、實驗室責任人與實驗人員簽訂責任書。內容樣本見附件4(各相關系(部)與實驗室責任人和實驗教師、實驗室責任人與實驗人員簽訂的責任書內容各相關系(部)可根據各自實驗室安全的特點做部分修訂)。
以上簽署的責任書:自行打印,1年1簽,一式三份,簽字蓋章后,系部、實驗室、教務處各留存一份。責任書匯總后,務必于3月20日隨其他資料一并匯總后報回教務處。
3、學校檢查階段(2022年3月21日—3月31日)
學院將根據各系部上報的自查自糾整改報告、自查臺帳及相關情況,組織開展現場復查工作,若有問題將下發書面整改通知。
4、整改階段(2022年4月1日—4月09日)
收到書面整改通知書的部門在1周內提交整改報告,學校組織對自查自糾報告和現場檢查整改報告進行審核。對于自查工作敷衍了事,整改不及時或不到位的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追責。
三、工作要求
1.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钒踩ぷ魇玛P校園穩定,事關師生安全。各部門務必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擺上重要日程,樹立 “一失萬無”的安全理念,確保各項工作逐項落實到位。
2.進一步強化部署安排。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動員部署,細化工作方案,制定任務清單,明確工作要求,壓實工作責任,確保治理行動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3.進一步推動解決問題。各部門要積極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加強與學校各部門協調配合,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分工協作開展好治理工作。對治理工作發現的問題隱患,要細致研究分析,尋求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切實做好對賬銷號工作。
各部門將簽字蓋章后的《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危險化學品安全自查自糾報告》(附件 2)和《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室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臺賬》(附件3)安全責任書(附件4)報送至教務處,電子版(word格式)發送至指定郵箱2636684950@qq.com,截止日期為3月20日。
聯系人及電話:李越老師0358-2100777、18335846363
特此通知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教務處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學校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項目表(詳見電子版)
附件 2: 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附件3: 實驗室安全隱患自查自糾臺賬
附件4:安全責任書
附件 2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
危險化學品安全自查自糾報告
部門名稱:
填 報 人:
審 核 人:
年 月
報告提綱
一、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工作概況 1.1 本部門危險化學品安全基本情況
1.2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組織架構與責任體系
1.3 危險化學品安全制度建設
1.4 危險化學品安全教育與培訓情況
1.5 危險化學品安全常規檢查與隱患整改
二、危險化學品安全自查情況 2.1 本次自查工作組織與實施
2.2 發現的隱患概況
三、隱患整改
3.1 隱患整改的組織
3.2 隱患整改完成情況
四、本部門在安全管理方面開展的其他工作
部門名稱(公章):
報送時間:
編寫說明
一、本部門?;钒踩ぷ鞲艣r
本部門?;饭芾砘厩闆r,安全經費和人員投入情況,?;钒踩芾斫M織框架,安全工作相關制度制(修)訂情況,安全教育、培訓、演習開展情況,定期與不定期安全檢查情況,近五年發生的安全事故與整改情況等。
二、?;钒踩圆榍闆r
本部門組織開展自查工作情況,檢查?;?/span>數量,發現的隱患及原因分析。
三、自查發現的隱患整改情況
隱患整改工作的組織開展,對可立行立改隱患的整改完成度和對無法立行立改的隱患制定整改方案的情況,安全檢查“回頭看”與安全隱患閉環管理要求的落實情況等。
四、本部門在安全管理方面開展的其他工作
本部門在促進?;钒踩芾矸矫娌扇〉目梢越梃b和推廣的舉措。
五、本報告須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公章后上報。
附件3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 實驗室安全隱患自查臺賬
系部/部門名稱: 聯系人: 手機: 報送日期:
序號 |
實驗室名稱 |
負責人 |
職務 |
存在隱患 |
整改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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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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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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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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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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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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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發現隱患數: 已整改數: 已制定方案準備整改數: |
附件4:系(部)與實驗室責任人、實驗教師簽訂責任書的參考樣本
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 系(部)實驗室安全責任書
依照《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按照《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為落實“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系(部)與各實驗室安全直接責任人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
科研實驗室的使用人是該實驗室的直接安全責任人,教學實驗室(包括實驗準備室、試劑室、藥品庫、材料倉庫和其他附屬用房)的日常管理人是該實驗室的直接安全責任人,對本實驗室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實驗教師在實驗教學時承擔實驗室安全責任。
實驗室直接安全責任人的主要職責為:
1.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和環境衛生工作;
2.健全安全規章制度,做好安全設施建設和管理;
3.編制儀器安全操作注意事項和使用說明,設立安全標識和警示標志;
4.負責實驗參與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危險事項告知,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特種設備;
5.建立劇毒品、易制毒品、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病原微生物、實驗動物、氣體鋼瓶等使用和管理臺賬;
6.以每周使用量為上限,控制易引起安全隱患的物品使用和存放,并做好學期盤庫清查;
7.負責實驗項目的安全環保評價和申報;
8.做好實驗室安全周查,記載安全日志;
9.逐項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做好實驗室安全信息的記錄;
10.負責指導實驗參與人員分類收集廢棄物。
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按照《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認定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處理。
本責任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此間如有人事變動,由繼任者履職。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下達責任系部: 責任實驗室(房號):
下達責任人: 責 任 人:
年 月 日
實驗室責任人與實驗人員簽訂責任書的參考樣本
系(部) 實驗室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實驗人員的人身安全,維護實驗室的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發生,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按照《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實驗室直接安全責任人與進入該實驗室開展實驗工作的成員簽訂《實驗室安全責任書》。
在實驗室學習、工作的所有人員均對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和自身安全負有責任。具體要履行如下主要職責:
1.認真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實驗室安全培訓和考試,未參加安全培訓或考試不合格的不能進入實驗室做實驗;
2.接受實驗室直接責任人的安全教育及操作培訓,知曉自己的實驗工作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及相應防范措施;
3.在實驗室工作期間須遵循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開展實驗;
4.配合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排除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5.不得私自改接電線,不得違規放置劇毒試劑,不得隨意傾倒有害、有毒、有刺激性氣味的廢液;
6.保持實驗室環境整潔,實驗進行過程中不得離開實驗室;
7.嚴禁將食物帶入實驗室、私人物品放置實驗室、在樓道及其他安全通道擺放雜物;
8. 開展某些特殊實驗時要配戴必要的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防護器具;
9.實驗結束,做好清潔衛生,關好門窗、水電,進行安全檢查,如實填寫實驗室工作與安全管理記錄;
10.發生事故時,必須按規定及時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
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按照《山西醫科大學汾陽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認定與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處理。
實驗者承諾:本人對學校、系(部)及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已經知曉,若因違規操作而發生安全事故,本人愿意接受學校、系(部)的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三份,雙方簽字后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系(部)備案。
下達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